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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發回更審

  • 羅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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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文章日期:111-05-04 16:24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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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二審對方再抗告到最高法院,當時沒有收到對方書狀,因此也沒有具狀去說明。沒想到三個月後就收到發回更審的裁定。

    如果這期間對方有送狀,卻沒有副本給我,以至於我無法針對對方主張答辯,是否可以對最高法院的更審裁定抗告呢?

    謝謝!

  • 曹尚仁 (曹律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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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文章日期:111-05-04 16:34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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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您好,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:

    1、繕本應該要送達對造,否則確實是違反民事訴訟的規定。

    2、不過最高法院的裁定沒有救濟程序,所以無法針對發回的裁定提出抗告之類的。

    3、重要的還是本案,倘若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,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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